tel 咨询电话: 133 0719 7726
tel_m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五批信访件共计28件(来电20件、来信8件)。

  截至11月15日,已办结25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3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五批)

  济南市高新区顺华南路东城小区和逸家小区之间的路段夜间持续通行渣土车,噪音很大,严重扰民。要求夜间禁止通行。

  11月7日,济南高新区组织高新区城管局、高新区交警大队、高新区环保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路段周边在建房地产项目较多且处于渣土处置施工阶段,以上在建项目的渣土运输均已按规定办理了建筑渣土处置手续和运输通行证,并按规定的运输路线和时段进行渣土运输。

  2.11月7日夜间22:40,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舜华南路东城小区和逸家小区之间的路段进行了噪音检测,检测结果为60.1dB(A),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4类区夜间标准5.1dB(A)。

  1.立即约谈该路段周边在建项目负责人,责令施工单位渣土运输车辆严格依法依规文明施工、规范施工,途径小区时减速慢行、严禁鸣笛。

  2.加大对该区域巡逻管控,在旅游路、舜华南路口等重点路段、路口增加22时至次日5时勤务机制,对不按规定时间、路线等违反禁令通行的渣土车进行处罚。

  3.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控渣土运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增加该区域噪音检测频次。

  11月7日,市中区组织党家街道办事处及区城管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罗而村村民柴某某在自家院内安装面积约2平米小型电磨,为本村村民提供磨面服务,已存在20多年。该电磨通常于下午作业,电磨运行噪音对附近村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1.要求柴某某将电磨由室外移至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调整限定作业时间,承诺于下午4点-6点集中使用电磨,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附近村民的影响。

  党家办事处西渴马东村西南方,村委会组织参与破坏山体,违法建造公墓,破坏生态环境。

  11月6日,市中区组织党家街道办事处及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区农业局、区执法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村委会组织参与破坏山体问题:党家街道办事处西渴马东村(下称“西东村”)西南方,此处为西东村村委流转本村村民集体土地,用于招商引资的牡丹园项目。2015年西东村村委会与山东八仙岭文化生态纪念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流转耕地及林地共计129.59亩,不在山林保护范围内。园区建设过程中,对原生产路进行加宽、硬化,由原来2米加宽至4米,全长约700米,并在园区设立牌坊,用于标记公司名称。同时整理园区土地,栽植绿化苗木,未发现破坏山体的情况。

  2.关于违法建造公墓问题:该墓地位于牡丹园南侧,多年来西东村按照当地风俗,过世村民集中安葬于此。2010年西东村向市中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同年12月市中区民政局同意批复在西东村建立八仙岭农村公益性公墓(市中民发[2010]19号),只用于安葬本村村民。2017年,西东村集中整理修建了150座墓穴,用于今后去世村民安葬,目前仍未使用,也未对外经营,未发现违法建造公墓、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1.责令负责联系村两委的管理机构渴马管理区及西东村村委监督牡丹园区管理公司做好耕地及林地保护。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规范村内八仙岭公益性公墓管理。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蛮子村西侧的山体常年被偷采,破坏生态环境,目前仍有人不停偷采,要求相关部门处理,杜绝偷采行为。

  11月6日,市中区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党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党家街道办事处蛮子村西山2008年之前原为合法批准的多家矿山企业,2008年根据《济南市矿产资源整体规划》(2005-2010),蛮子村西山划为禁采区,原有6家石料厂已经依法全部关停。2017年以来,存在个别村民零星盗采山石现象。

  2.2017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联合党家街道办事处巡查发现4起盗采行为,磕石机6座,查扣挖掘机3台,立案处罚非法开采行为4起,罚款8.9万元。2018年10月11日夜间巡查时发现有盗采迹象,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和党家街道办事处依法查扣车辆,并拆除相关设备。

  3.党家街道办事处已在车辆必经路段设置了限高杆,在通往山体主要路段悬挂“严厉打击盗采石料、私磕石子、乱倒渣土等黑恶行为”横幅和张贴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

  4.目前蛮子村西山6家石料厂均已不具备生产能力,所有磕石机早已被拆除,现场有少量石料并已覆盖完毕。

  1.责成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党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一是由党家街道办事处拆除现场剩余建筑物及院落。二是继续加强网格巡查力度,重点对非法盗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及时制止,依法查扣施工设备。已停止盗采的区域采取多人次、多时段、重点盯等措施,防止死灰复燃。

  2.成立由区扫黑办、公安、国土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处理组,针对辖区内出现的盗采行为进行调查,形成有力震慑。责成区扫黑办加强督导,国土、公安部门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和侦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严厉打击。

  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办事处巴黎花园小区:1.10号楼楼南侧院墙外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10号楼与11号楼之间南侧堆积大量泥土和废品。3.11号楼南侧河道内及河道栅栏处漂浮大量生活垃圾。

  11月6日,天桥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北坦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环卫管护中心及区排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巴黎花园小区10号楼南侧院墙外的确堆放着前期施工单位遗留的边角料及生活垃圾。

  2.10号楼与11号楼之间南侧为物业堆积泥土用于小区绿化用土,周边为废品临时存放点。

  天桥区人民政府责成北坦街道办事处及天桥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环卫中心、区排水管理中心立即行动,开展垃圾清理工作。

  1.10号楼南侧院内垃圾已清理完毕;责令物业立刻覆盖10号楼与11号楼之间南侧堆积泥土并打扫周边卫生,废品临时存放点已取缔,目前已整改到位;11号楼南侧河道内及河道栅栏处漂浮部分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

  2.由北坦街道办事处及区城管局、区环卫中心、区排水管理中心加强巡查,随时清理垃圾,责成小区物业部门做好小区日常维护清理。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街道办事处西渴马东村村委会在村南山上修建公墓和房屋,破坏山林和耕地。

  11月6日,市中区组织党家街道办事处及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区农业局、区执法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党家街道办事处西渴马东村(下称“西东村”)西南方,此处为西东村村委流转本村村民集体土地,用于招商引资的牡丹园项目。2015年西东村村委会与山东八仙岭文化生态纪念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流转耕地及林地共计129.59亩,用于栽植绿化苗木。来件反映的房屋为园区临时管理用房,共2层300余平米。

  2.来件反映的墓地位于牡丹园南侧,多年来西东村按照当地风俗,过世村民集中安葬于此处。2010年市中区民政局同意批复在西东村建立八仙岭农村公益性公墓(市中民发[2010]19号),该公墓只用于安葬本村村民。2017年,西东村集中整理修建150座墓穴,用于今后去世村民安葬,目前仍未使用,也未对外经营,未发现破坏山林和耕地的情况。

  1.责令负责联系村两委的管理机构渴马管理区及西东村村委监督牡丹园区管理公司做好耕地及林地保护。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规范村内八仙岭公益性公墓管理。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大吴村308国道北山东裕兴化工,将红泥倾倒在308国道路北的鱼池内,污染地下水和土壤,该件为去年中央环保督察518号,当时要求全部清走,结果只清走823方,还剩3万方未清走。

  11月6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大桥街道、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重复举报问题,该件与2017年8月举报至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第518号举报件内容相同,当时天桥区环保局、区经信、区公安分局和大桥街道办事处联合对此举报件进行了处理。核实及处理情况如下:

  1.转办件提及的鱼塘为吴某某所有,2014年5月,吴某某从裕兴化工有限公司承运商田某某处购买红石膏将鱼塘填埋,红石膏即为转办件中提及的“红泥”。

  2.经查验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钛白粉项目环评报告,红石膏为第二类工业固体废物。

  3.在1米深和4米深处采集了土壤样品,在池塘西侧的雨水沟及北侧池塘采集水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未对土壤及池塘水体造成影响。针对承运商田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行为,立案处罚一万元。针对济南裕兴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行为,立案处罚十万元。要求田某某、裕兴化工有限公司加紧清运并妥善处置红石膏。2017年8月22日,在举报人见证确认下将红石膏清理完毕。

  二、2018年8月26日天桥区环保局再次对该处周边土壤进行采样送测,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未受影响。

  三、裕兴化工厂位于济南市新材料产业园,属于原桑梓店镇辖区,非举报内容中的“大桥镇大吴村”。该鱼池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大吴村、308国道路北。

  四、11月5日经现场核实,该场地已平整,现场为空地,仅存在少量建筑垃圾。现场未发现转办件中提到的“红泥”,基本情况中反应的“还剩3万方未清走”不属实。

  五、11月5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领导到达大吴村鱼塘,使用挖掘机对现场进行挖掘,在长约10余米、宽约3米的范围内,下挖4米左右时,肉眼仍未发现红石膏。

  六、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现场采集土壤样品交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铅、铬、汞等15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未超标。

  天桥区政府责成大桥街道、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强监管巡查,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发展环境。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陈家张马屯村山东奥美雅印刷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

  11月6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实以及走访周边群众,山东奥美雅印刷有限公司厂房已于2015年7月拆除。目前该位置为双龙居小区居民临时活动场所。

  济南市槐荫区段兴东路中段通往闫千户小区有一条东西走向道路,每天夜间施工到凌晨,噪声扰民。

  槐荫区政府组织区市政局、区城管执法局以及段北街道办事处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举报人反映的段兴东路中段通往闫千户小区的东西走向道路,分别位于槐荫区段北街道办事处闫千户小区内东、西社区的两条平行道路,共约900米。

  2.近期,槐荫区段北办事处为改善社区居民供暖方式,将原居民个人使用天然气供暖改为集中供暖,因该施工区域位于段北街道办事处闫千户村内,为村属道路,故由闫千户居委会与济南热力公司西郊分公司共同完成改造工程。居委会负责道路挖掘,济南热力公司西郊分公司负责管道施工。

  3.该道路施工作业于2018年10月23日开始,11月6日已完成管道铺设及渣土回填,自11月7日起开始铺设沥青,目前已完成铺设、施工全部完成。

  4.整个工程施工时间为早8点至晚10点前结束。11月5日,因施工任务紧,施工人员将道路施工作业时间延长至晚22点30分,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段北街道办事处加大监管力度,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扰民现象发生。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办事处周庄新园小区大辛河是一条污水河影响到小区水井,造成水污染。

  新园小区水井距离大辛河河道西侧90米左右,以西周南路12号八涧堡桥为分界,桥南侧为历下区管辖区域,北侧为历城区管辖区域。

  11月6日下午,历城区政府组织区城乡水务局与历城区卫计局、东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大辛河为季节河,目前河道内干涸无径流水。历城区2013年对大辛河实施了雨污分流工程,周边小区生活污水已全部纳入管网,10月份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大辛河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V类标准。

  2.该水井有取水许可证,小区已于2018年4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井水进行检测,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标准。

  11月6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区排管中心、区环保局到现场调查核实处理。周庄新园小区位于大辛河历下区河段西侧,大辛河历下区河道在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开展了黑臭水体治理,全部进行了截污纳管,河底进行了清淤疏浚并完工,现河道内干涸,无径流水。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周庄新园小区旁的大辛河是一条污水河影响到小区水井水质。

  此件与编号D050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新园小区水井距离大辛河河道西侧90米左右,以西周南路12号八涧堡桥为分界,桥南侧为历下区管辖区域,北侧为历城区管辖区域。

  11月6日下午,历城区政府组织区城乡水务局与历城区卫计局、东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大辛河为季节河,目前河道内干涸无径流水。历城区2013年对大辛河实施了雨污分流工程,周边小区生活污水已全部纳入管网,10月份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大辛河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V类标准。

  2.该水井有取水许可证,小区已于2018年4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井水进行检测,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标准。

  11月6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区排管中心、区环保局到现场调查核实处理。周庄新园小区位于大辛河历下区河段西侧,大辛河历下区河道在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开展了黑臭水体治理,全部进行了截污纳管,河底进行了清淤疏浚并完工,现河道内干涸,无径流水。

  党家街道办事处罗而村村主任长年在村西南山体开采山石,破坏山体,排放粉尘。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11月6日,市中区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党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党家街道办事处罗而村西南侧山体为南橛山,2008年之前为合法批准的矿区,2008年根据《济南市矿产资源整体规划》(2005-2010),南橛山被划为禁采区,原先矿山企业已经依法全部关停。2017年年初存在个别村民在罗而村西山零星盗采山石现象。

  2.党家街道办事处前期巡查发现高而村人李某非法开采山体,并当场予以制止,查扣挖掘机等施工机械,交由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于2018年10月17日对其立案查处。目前已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李某处以4.9万元罚款。

  4.党家街道办事处已在车辆必经路段设置了限高杆,在通往山体主要路段悬挂“严厉打击盗采石料、私磕石子、乱倒渣土等黑恶行为”横幅和张贴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

  5.经调阅12345热线年以来共收到类似举报件10件,均已处理并回复。

  1.责成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党家街道办事处继续加强网格巡查力度,重点对非法盗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及时制止,依法查扣施工设备,并采取多人次、多时段、重点盯等措施,防止死灰复燃。

  2.成立由区扫黑办、公安、国土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处理组,针对辖区内出现的盗采行为进行调查,形成有力震慑。责成区扫黑办加强督导,国土、公安部门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和侦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严厉打击。

  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446号宿舍紧邻高架路,路面车辆行驶噪声扰民,要求高架路东和匝道加装隔音护栏,今年省督察期间投诉未解决。

  11月6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二环东路3446号(省第一轻纺厅第六宿舍)位于二环东路高架桥东侧,距离高架桥最近直线米,该路段高架桥未设置声屏障。

  济南市交通运输委已将此路段声屏障项目列入2019年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申请计划,待审批通过后立即组织实施,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安装工作。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小店子村村西头堆放大量废旧衣服,污染环境,要求清理。

  11月6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大桥街道办事处和天桥区环卫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查看,大桥街道办事处小店村西侧有两处位置堆放了大量废旧衣服,系拆迁村居村民废弃留置。

  天桥区政府责成区环管中心进行处置,大桥环卫所出动保洁人员对此处废旧衣物进行清理,11月6日傍晚,已将废旧衣物清理完毕。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南路29号(加气站北150米洗车牌左拐胡同内,蓝色集装箱北面有一红色大门写着收塑料)塑料加工基地粉碎加工时,排放噪声、异味,污水乱排,污染环境。

  11月6日,历城区政府组织鲍山街道办事处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2.现场有个打包机,将收集的废塑料、废旧纸盒等进行打包处理,在打包过程中挤压出塑料瓶残留液体,产生异味,不存在污水乱排问题。

  历城区政府责成鲍山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经信局进行处理,情况如下:工业南路29号在殷陈村cd地块拆迁计划范围内,业户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已于2018年11月8日自行清理完毕。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办事处蛮子村西南山,有人偷盗开采山体,加工石子,破坏生态。党东村原主任在牛栏峪北山上,开采石头,破坏生态,建筑垃圾乱倒,污染环境。

  11月7日,市中区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党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蛮子村西南山盗采山体问题:此转办件为第一轮督察重复问题,重复原因为前期为合法矿区,山体确实存在开采现象,且目前尚未进行有效山体治理。同时因山体被划为禁采区,多因素交织导致出现信访投诉。

  1.党家街道办事处蛮子村西山2008年之前原为合法批准的多家矿山企业,2008年根据《济南市矿产资源整体规划》(2005-2010),蛮子村西山划为禁采区,原有6家石料厂已经依法全部关停。2017年以来,存在个别村民零星盗采山石现象。

  2.2017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联合党家街道办事处巡查发现4起盗采行为,磕石机6座,查扣挖掘机3台,立案处罚非法开采行为4起,罚款8.9万元。2018年10月11日夜间巡查时又发现有盗采迹象,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和党家街道办事处依法查扣车辆,并拆除相关设备。

  3.党家街道办事处已在车辆必经路段设置了限高杆,在通往山体主要路段悬挂“严厉打击盗采石料、私磕石子、乱倒渣土等黑恶行为”横幅和张贴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

  4.目前蛮子村6家石料厂均已不具备生产能力,所有磕石机早已被拆除,现场有少量石料并已覆盖完毕。

  1.党东村原主任承租的院落为废弃石料场,2009年对山体破损面进行过治理,治理过程中,存在必要的山体开采行为。前期巡查发现存在来料加工行为,已被党家街道办事处及时制止取缔,目前未发现新的开采行为。

  2.现场检查发现约10立方米建筑渣土,以及少量石粉和废弃石料,原覆盖物已经风化。

  1.责成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党家街道办事处继续加强网格巡查力度,重点对非法盗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及时制止,依法查扣施工设备。已停止盗采的区域采取多人次、多时段、重点盯等措施,防止死灰复燃。

  2.成立由区扫黑办、公安、国土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处理组,针对辖区内出现的盗采行为进行调查,形成有力震慑。责成区扫黑办加强督导,国土、公安部门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和侦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严厉打击。

  3.由党家街道办事处拆除牛栏峪现场剩余建筑物及院落。目前,牛栏峪北山渣土已被整平并覆盖完毕,原有石粉和石料已覆盖完毕。

  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00号山东鲁商银座购物广场内无专用烟道,但进入了5家会产生重油烟污染的饭店,油烟、噪声污染严重。

  11月6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和区食药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5家饭店位于山东鲁商银座购物广场3号商业公建楼地下一层,分别为:青州全羊、超意兴快餐店环山路店、岳红海鲜烧烤、313羊庄和水悦秦淮,均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备案。

  2.关于无专用烟道、油烟污染问题。5家饭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均自行加装独立烟道,排放口距南侧居民楼30米、距北侧居民楼40米,位于公建楼北侧楼体(远离居民楼端)。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油烟排放检测,5家饭店油烟排放均达标。

  3.关于噪声污染问题。现场主要噪声源为排烟管鼓风机运行噪声、公建楼门前停车场车辆和环山路过往车辆的噪声。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鼓风机噪声排放开展检测时,因嘈杂声源过多、背景噪声值过高,无法测得鼓风机具体噪声排放值。

  11月12日,山东鲁商银座购物广场因经营模式调整,决定不在此继续经营餐饮服务;已通知5家饭店停止经营,收回房屋经营权。11月13日,5家饭店已进入处理物品状态。

  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中海紫玉东郡小区12号楼下有一家足疗按摩店,经常散发出药水味,影响周边居民。

  11月7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智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举报件所述足疗按摩店是位于中海紫御东郡12号楼1-106商铺的小郭保健按摩中心,该店于2017年12月21日取得由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保健按摩、足浴(凭许可证经营),但该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2.工作人员在该店营业期间到达现场,并未闻到药水味,且未发现可能产生药水味的物品。经与经营者沟通并现场确认:该店只有在提供足浴服务时,近距离才可闻到足浴药包散发的淡淡药水味。

  进一步加强监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员向该店经营者郭某下达了监督意见书(20184881),要求该店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前不得开展足浴经营活动。郭某表示会按要求执行。

  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办事处鲁商宾馆南邻有一处施工工地,噪声、扬尘污染严重,向周边路面随意堆放建筑材料,被列为违规建筑后,依旧24小时施工。

  11月6日,南山管委会综合执法局组织仲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此建筑属刘家峪南村集体经济成员向村内申请后进行的旧房翻建,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历城集用[2013]第1012080041号),经南山综合执法局查证,不属于违章建筑。

  3.因冬季来临工期紧张,该施工工地存在夜间施工作业现象,易产生噪声污染。

  1.南山管委会综合执法局、仲宫街道办事处责令当事人严格做好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杂物清理、定期洒水降尘,避免扬尘污染。

  2.仲宫街道办事处告知当事人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严禁夜间施工,避免噪音扰民。

  一、章丘市明水街道的老乡厨、豆捞、百脉悦然、东海龙、庄稼宴等饭店,污水外流,异味严重。二、明水街道河套村周边的回迁工地建筑垃圾乱排乱倒,扬尘严重

  2018年11月6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环卫中心、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明水街道办事处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章丘区明水街道的老乡厨、豆捞、百脉悦然、东海龙、庄稼宴等5家饭店,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评备案登记表相关手续,主要经营炒菜,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规范使用。厨房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现场核查时,5家饭店油烟均经处理后排放,均未发现污水外流、异味严重现象。

  2.明水街道河套村周边的回迁工地为章丘老四中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该工地外排渣土已办理处置手续,按照核定地点排放。现场核查时,该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冲洗设备安装到位且正常使用,无乱排乱倒和扬尘现象。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区住建委、环卫中心等部门加强饭店餐饮业和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规范化监管,杜绝餐饮污水和建筑垃圾乱排乱倒行为发生。

  章丘市境内的文祖的圣源、明水的鲁冠、曹范的鲁润、圣井的永固、普集的景明等混凝土搅拌站把生产混凝土的废料非法倾倒到附近的农田小坑里,造成土地侵害和扬尘污染。

  2018年11月6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文祖街道办事处、明水街道办事处、曹范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章丘区文祖的圣源、明水的鲁冠、曹范的鲁润、圣井的永固(实际位置在文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普集的景明等混凝土搅拌站环保手续齐全,均配套建设“砂石分离器”和剩料冲洗分离系统,用于水泥砂浆罐车余料回收利用。

  2.现场查看发现距离文祖辖区内的济南圣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章丘市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1公里处一家废弃石料厂区内有少量混凝土废渣堆放,无法确定倾倒责任主体,无扬尘现象。

  3.现场查看发现在曹范鲁润混凝土搅拌站(现更名为山东华舜混凝土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厂区对面潘王路西侧邢亭山村北侧一未利用地中有一已经整体板结的混凝土料堆,约100立方米,无法确定倾倒责任主体,因形成时间较长,大部分已长满杂草,未造成土地侵害,无扬尘现象。

  4.现场查看济南鲁冠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济南景明建材有限公司2个厂区周边和附近农田,均为未发现有混凝土的废料。

  1.文祖街道办事处负责将废弃石料厂区内混凝土废渣按要求立即进行清理处置。11月8日,经现场核查,混凝土废渣已清理完毕。

  2.曹范街道办事处和圣井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曹范街道邢亭山村北侧原砂石窝的100立方米混凝土料堆进行清理处置,11月18日前完成。

  章丘市双山办事处辖区内的杨湖村、马鞍村、东西琅沟村、鲍庄村、腾朋村等村内堆积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渣土,产生大量扬尘,影响村内居民生活。绣源东路和世纪大道交叉路口东北角的富华项目低洼处堆积大量建筑渣土、夹杂生活垃圾和废品。

  2018年11月6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环卫中心、双山街道办事处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鲍庄村、滕朋村正在拆迁,并采取了湿法作业,12月30日拆迁完毕后由双山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拆迁垃圾立即进行清运。杨胡村、马安村、东西琅沟村内堆积的建筑渣土系拆迁后留存用于楼槽用土,已全部覆盖。11月6日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和扬尘现象。

  2.富华项目堆积的渣土系该项目开发建筑商用于填垫低洼处的回填渣土,已全部覆盖,已办理处置手续,11月6日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和废品情况。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环卫中心、区住建委及各街道,加强建筑场地渣土规范化监管,杜绝建筑垃圾乱排乱倒行为发生。

  历城区洪家楼南路3号隆悦花园5号楼地下三层一单元电梯出口到南侧车库入口的雨水池被私自接入餐饮污水,经雨水管道直排到小清河内,并伴有刺鼻气味。

  11月6日下午,历城区政府组织区城乡水务局与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对历城区洪家楼南路3号隆悦花园5号楼地下三层一单元电梯出口到南侧车库入口的雨水池及污水排放口进行实地检查,并查看相关图纸并排查管道,未发现雨水池私自接入餐饮污水的情况,雨、污水均有独立管网;

  彩石街道南宅科村东面紧挨河道西岸建有三处违建别墅,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属于农业用地。区政府承诺9月份拆除,但至今未解决。泰山房地产大批建筑也于水源保护区范围。

  11月6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与彩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彩石街道南宅科村东面河道西岸涉及农业用地的三处违建别墅问题,经核实此三处违建别墅已于9月30日拆除完毕。

  (1)反映问题为“蟠龙山水”项目,2003年开始建设,至2008年已建成200余栋约9万平方米住宅。该项目所处位置位于2012年4月划定的狼猫山水库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内。

  (2)“蟠龙山水”项目住宅已经全部出售,历城区政府从保护群众利益、稳定大局出发,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原住居民住宅对待,依据《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中关于生活面源污染的答复,允许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留,但要求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必须进行收集处理。

  该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工程由山东省环保护研究设计院进行设计建设,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由于该小区住户入住率低,目前仅有30余户,用水很少,致使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启用。现有住户入住各户污水均进入化粪池,定期清运,送至山区果园等田地内做追肥使用,无污水直排问题。该小区的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

  历城区环保局、彩石街道办事处对水源保护区加强监管巡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整治,确保生活污水、垃圾得到妥善收集处理。

  反映山东省委、济南市委、历下区委领导干部破坏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的洪山公园30万颗林木建设豪华别墅和高档享乐会所。

  2018年11月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洪山公园30万棵林木问题,转办件中所指地块为洪山公园东侧一地块,不在洪山公园区域内。该地块2004年划为国有土地,2010年征收,该地块的开发商已对该处地上物进行了补偿,不存在毁坏30万棵树木的情况。

  2.关于建设豪华别墅和高档享乐会所问题。该项目应为红山圣都二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齐全。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该项目不存在建设豪华别墅和高档享乐会所的行为。

  备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五批信访件共计28件(来电20件、来信8件)。截至11月15日,已办结25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3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相关产品

其他文章


X 开云体育官网是什么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13307197726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