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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建造在后加装声屏障职责主体为开发商

发布时间:2023-10-14 人气:1 作者:

  坐落武汉市欢喜大路二环线高架两头的两个小区,一边装了声屏障作用十分显着,一边空荡荡噪音不休。“期望天公地道,给咱们小区这边也装上声屏障。”2日,欢喜星城业主王女士经过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呼吁。

  欢喜星城坐落欢喜大路北面,其正对面是华裔城3期,两个小区均有几个楼栋挨着欢喜大路上方的二环线高架桥。据王女士介绍,欢喜星城是还建房,2014年交房,后来入住的业主刚过来就发现,同为二环线两头的小区,对面的高架桥上装了声屏障,而这边一向没有动态,比照很显着。

  王女士说,白日在家里待着还好,到了晚上,大型车辆路过期,噪音时断时续,家里白叟彻底睡不着觉。

  洪山区环保监测大队工作人员泄漏,欢喜大路高架建成于2012年5月,其时两头均没有建筑居住小区,华裔城3期一侧的声屏障,是小区开发商出资建造的。而欢喜星城是还建小区,因手续不全在建造时没有经过环评。其时市环保局对其进行了处分,并要求开发商装置降噪办法,后来居民楼加装了双层隔音玻璃。

  “关上窗的时分,是满意降噪要求的,开窗的确吵人。”该工作人员称,此前夜间噪音监测的成果也的确超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两头建造噪声灵敏建筑物的,建筑设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规定间隔必定间隔,并采纳减轻、防止交通噪声影响的办法。明显,欢喜星城业主所期盼的声屏障,职责主体在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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